一,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对象:
应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 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不是针对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的,不予受理。
二,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
主要有以下情况不予以受理:
1,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请求人不能证明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
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侵犯在先权利的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人。
2,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
3,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
三,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类型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分为下列三种类型:
1,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2,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3,维持专利权有效。
宣告专利权无效包括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情形。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一项专利被宣告部分无效后,被宣告无效的部分应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但是被维持的部分(包括修改后的权利要求) 也同时应视为自始即存在。
四,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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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照片要求_深圳专利律师
一,照片规范:
(1) 【清晰】照片应当清晰,避免因对焦等原因导致产品的外观设计无法清楚地显示。
(2) 【背景单一】照片背景应当单一,避免出现该外观设计产品以外的其他内容。产品和背景应有适当的明度差,以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
(3) 【正投影规则】照片的拍摄通常应当遵循正投影规则,避免因透视产生的变形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4) 【表达正常】照片应当避免因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5) 【产品单一】照片中的产品通常应当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者衬托物,但对于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者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时,则允许保留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二,照片的缺陷
主要是指下列各项:
(1)视图投影关系有错误,例如投影关系不符合正投影规则、视图之间的投影关系不对应或者视图方向颠倒等。
(2)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不清晰,图片或者照片中显示的产品图形尺寸过小;或者虽然图形清晰,但因存在强光、反光、阴影、倒影、内装物或者衬托物等而影响产品外观设计的正确表达。
(3) 外观设计图片中的产品绘制线条包含有应删除或修改的线条,例如视图中的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
(4) 表示立体产品的视图有下述情况的:
(5)表示平面产品的视图有下述情况的:
(6)细长物品例如量尺、型材等,绘图时省略了中间一段长度,但没有使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断开的画法。
(7) 剖视图或剖面图的剖面及剖切处的表示有下述情况的:
(8)有局部放大图,但在有关视图中没有标出放大部位的。
(9)组装关系唯一的组件产品缺少组合状态的视图;无组装关系或者组装关系不唯一的组件产品缺少必要的单个构件的视图。
(10)透明产品的外观设计,外层与内层有两种以上形状、图案和色彩时,没有分别表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