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

计算机软件价值评估中,应首先关注计算机软件所具有的无实物形态但以实物为载体,容易被复制,高智力投入而且需长期持续投入等特点。

(1)运用成本法评估计算机软件的特点:
①以工作量或程序语句行数为软件成本的度量,软件成本主要体现在人员工资上。
②国际上一般使用成本进行软件评估。
③计算机软件评估时,对于专用(即用户只有一个或若干个)软件以及虽属于通用软件但尚未投入生产、销售的,一般采用成本法。
④特别对于诸如自用型软件,不存在市场或市场容量少,难以通过销售软件使用许可权获得收益的情况,采用成本法较为可行。另外对于未开发完成软件,一般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也比较有说服力。
⑤适用于软件的整体转让、定价等经济行为。
⑥但是,成本法对于软件创造性价值考虑较少
⑦软件维护成本较高,持续时间较长,各种软件都不相同,软件维护成本预测的准确性对软件价值影响较大。
⑧评估工作量大。
计算机软件评估方法的特点:
(2)运用市场法评估计算机软件的特点:
①存在着具有可比性的参照软件。
②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可以量化。
③用的较多的是功能类比法。
④多用于软件产品定价,软件整体价值评估等。
⑤其他软件的市场数据比较难采集,目前在我国可操作性不强。
⑥在市场数据比较公开化的前提下,工作量一般。
(3)运用收益法评估计算机软件的特点:
①资产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比例关系。
②未来收益可以预测。
③软件的收益期限较其他技术类产品短。
④收益额受软件技术水平,技术风险,市场前景等因素的影响与作用,因此收益额预测的准确与否对软件评估值影响很大。
⑤对于已经生产并投放市场的诸如财务软件、人事工资管理软件等通用软件,具有市场容量的专业应用软件,以及对信息企业的价值评估,可采用收益现值法
⑥自行开发生产、独家转让并可投入生产的软件也可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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